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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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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协助制定学校产业和后勤发展规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(二)积极推进和实施学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,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需要,对学校的后勤保障进行规划与功能调整,以契约方式委托后勤集团公司或其它社会力量提供后勤服务,并对各项后勤服务进行检查、监督、评估、考核。
(三)会同计财处、设备处等有关部门对校办产业、后勤产业资产进行清查明晰,监管校办产业和后勤产业的资产保值、增值。
(四)负责学校房地产的所有权证办理工作。
(五)建立健全全校房地产管理系统,协同校长办公室、教务处做好办公用房、教学实验用房的调配和管理工作,负责其他公用房的调配和管理工作,做好房地产的置换与房屋的租赁等管理工作。
(六)落实房改政策,做好教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和经济适用房与集体宿舍的分配工作,做好引进人才的临时租房与管理工作。
(七)做好校部校产(房屋、道路、桥梁及有关建筑物公共设备设施等)维修、装潢、改建工程的年度计划与经费预算工作,负责这些工程的发包招标、质量监控和经费审核结算工作。
(八)负责实施公费医疗改革政策,参与学校绿化与美化工作。
(九)协同做好校办企业的开办、改制等管理工作,负责校办企业的年度数据统计、报表上报工作。
(十)协同做好校办企业负责人的考察、选聘与考核管理工作。
(十一)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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